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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朱国君  编辑:王欣欣  审核人: 点击:[]  2022年04月13日 21:47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提升师生法治素养。

二、活动主题

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全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从2022年起将成为常态性工作。2022年活动主题为:法在我身边,尊法我带头。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8日-22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思维,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活动主要内容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校内外法律专家开展线上辅导报告。要突出加强面向学校各级党员干部的宣讲,同时结合各学段法治教育目标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责任单位:法制办、法学院)

2.校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集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心理健康、传染病防治、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气象法律法规等开展专题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学工部、各二级学院)

4.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开展以学习《许昌学院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教育,重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人事制度、学生管理、招生考试、财务监管、校园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宣传,引导师生自觉遵章守法。(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校属各单位)

六、活动形式

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法律专家开展线上辅导报告。

2.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通过组织党团日主题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通过在校报、广播站(台)开设普法宣传专栏、组织举办校内法律文化节、组织观看法治影片、开展法治教育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班会等多种形式,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手段,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相关部门普法工作积极性,利用好学校法治部门、法学院等法律专业力量。要加强协调贯通,与每年下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有机衔接,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校园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舆论氛围。

4.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持各类活动校内举行、线上开展,确保活动平安顺利。

5.要认真进行活动总结。本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内容、参加活动人数、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1份(包括活动图片),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本(Word格式)于4月27日报送至学校法制办。

联系人:朱国君 李杰, 联系方式:2996686; 电子信箱:1399031777@qq.com

      


                                                     许昌学院院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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