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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有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  编辑:李自豪  审核人: 点击:[]  2018年12月29日 12:08


 

各党支部、全体教职工: 

2019年元旦、春节到来之际,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新风,确保全体教职工生文明祥和欢度双节,根据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有关要求的通知》(校纪[2018]30号)的要求,现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生,要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折不扣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教职工生文明出行、文明过节,严禁“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教职工生要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关,崇俭戒奢、摈弃陋习。

要特别把对精准扶贫家庭、困难职工、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关爱工作做到位,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把宗旨意识充分体现。

二、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规矩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树立新风,身体力行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弘扬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高尚节操,为广大教职工生作出表率;广大教职工生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学校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领导干部要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1.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

2.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聚餐;

3.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4.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8.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

9.不准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

10.不准任何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党总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力正风肃纪。双节期间,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加大检查力度,重点监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学校纪委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4-2962856(内线6856);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


 

 

                                            云顶7610线路检测(中心)党总支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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