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值班工作的通知》,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值班工作要求。
一、值班时间
(一)工作日值班时间为每天18:00至21:30,值班地点为E-1124,钥匙接力传递;值班人员于18:00前到学校总值班室(办公楼一楼大厅东)签到,22:00前将当天的《值班记录表》报总值班室。
(二)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特殊时期均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8:00前到学校总值班室签到,18:00前将当天的《值班记录表》报总值班室。
二、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电话值班”、擅自更换人员顶岗值班、以处理加班工作任务、外出就餐等为由脱离值班岗位等现象。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来电、来访的接听、接待工作。接待来访人员要热情周到,做好引导、答疑等工作,并详细记录来访人员信息、事项、处理结果等。重要情况(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上级来文来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
(三)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均不得早签、代签,一经发现,学校将写入值班记录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漏岗、误岗,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省、市有关部门和学校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反值班要求的情况,将对值班人员及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